重回九五年 - 重回九五年 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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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宛童说:"如果我外公外婆能让我养,能养一只狗也不错,婆婆你瞧,这是我养的黄鼬。"
    邱婆婆道:"你是城里来的孩子,难为你这么喜欢动物。婆婆有件事情想求求你,你能不能答应婆婆。"
    ......
    王宛童有些迟疑地看向邱婆婆,她已经察觉到了,邱婆婆这样子,瞧着有点不对劲啊。她赶紧握住了婆婆的手,说:"婆婆,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和我说吧。"
    邱婆婆叹了一口气,说:"我其实已经生病生了很久了,这病,已经治不好,所以,我早就已经不吃药了。我儿子想接我去大城市生活,可是我儿媳不让养狗,我放心不下大黄,这才回来住着的。一想到我时日不多了,我儿子那里,是不会养大黄了。我想问问你,如果我不在了,能不能帮我,照看大黄。"
    王宛童说:"婆婆,大黄的事情放在一边,你生病了,怎么能不吃药呢?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了,吃药可以延缓病情的。
    ☆、第118章:讨论宛童
    第118章:讨论宛童
    邱婆婆拍了拍王宛童的手,说:“我自己的身子我自己知道的,就算是吃了那么多的药,也没什么太多的用处了,医生说了,要是能够开刀,或许还是有救的,只是可惜我年纪大了,已经不能开刀了。没关系的,人总是有生老病死,我已经看得很开了。”
    王宛童有些黯然神伤的低了头,她想起了上辈子,那时候的外婆,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没办法开刀了,王宛童呢,她辞了职,回到家里照顾外婆,想要陪伴外婆度过最后的时光。
    人,总是有生老病死的。
    邱婆婆说的没错,只是,只要一提起这个,王宛童就会很难过。
    父母和子女的缘分最多不过百年,更何况是隔代的亲人,更是不可能陪伴长久了。
    王宛童陪着邱婆婆聊了一会儿,之后,由刘护士照顾着邱婆婆,她便回家去了。
    王宛童抱着小黄,回到家里。
    小黄说:“主人,你看起来心情好差啊。”
    王宛童说:“我只是不太喜欢离别。”
    小黄舔了舔王宛童的手背,说:“可是邱婆婆不是说了吗?人有生老病死,不光是人类,我们兽类的寿命也是有限的,我一定会先你而去。如果我要死了,我就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让你看见我。不过,我死了以后,你会不会想我呢?”
    王宛童敲了一下小黄的额头,说:“你这小泼皮,动不动就提死,你觉得死很好是吗?以后可不许再说了。”
    小黄吐吐舌头,说:“好啦,主人,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说了。我会一直待在你身边,就算我老了走不动了,也要缠着你不放,哈哈哈。”
    小黄和王宛童撒撒娇,王宛童便已经大步走进堂屋里去了。
    小黄说:“主人,我去睡觉了啊。”
    王宛童将小黄放在了地上,说:“去吧。”
    小黄便跑到了后院,自己的小窝里去了。
    王宛童走进卧室,她已经出了一身大汗,原本已经洗了澡了,现在,只能再洗一次了。
    王宛童找出一套短袖睡衣,去卫生间洗澡了。
    ……
    癞子张家。
    癞子张做完了活儿,他走进堂屋,只见儿子古御正在看书。
    他走到儿子身边,看了看儿子缠着绷带的手,说:“儿子,该换药了。”
    古御点点头,他“嗯”了一声,便放下了书本。
    癞子张转身,去拿药和绷带。他的儿子,从前虽然没有记性,好歹没出过什么事儿,毕竟,儿子从前很少出门,可是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儿子开始一个人偷偷出门,甚至还和他表示,要出去散步。
    好吧,既然儿子想出去走走,他这个做爹的,是不会拦着的,儿子总要长大的,他不可能陪着儿子一辈子。
    当然了,他虽然收了个小徒弟,希望小徒弟能够在将来多多照顾儿子,可是那小徒弟看起来,并不是很靠谱。
    就在前几日。
    儿子出门散步,居然把自己散伤了回来。
    好家伙,手臂上的伤口很深,几乎能看到里面的骨头了。
    儿子回来说,自己从高处摔了下来,正好碰到了尖锐的树枝,这才划伤了。
    癞子张当时就要带古御去看医生,古御摆摆手,说:“爹,我不想去,我怕打针。”
    是的,免不得要打针。
    癞子张还记得每次带古御去接种疫苗,古御吓得脸色都白了。
    这个不让他省心的孩子,要是这么害怕打针,就应该好好保护自己才对。
    不过,儿子怎么都不想去看医生,他呢,也没办法,只好拿出了家里的药和绷带。
    古御小时候记性差,走路总是不记得的路,也不晓得看路,总是会摔伤,家里便时常备着绷带和药,就算是古御长大了一些,癞子张还是担心古御会摔伤,于是备药的这个习惯,就这么一直延续下来了。
    癞子张给古御换了药以后,他说:“儿子,伤口看起来恢复的不错,不过,你几天没洗澡了,头发有点臭了。”
    古御点点头,忽然说:“爹,今天,王宛童没来?”
    癞子张说:“嗯,都快吃晚饭了,应该是不会来了。”
    ……
    p市。
    程辛并不是第一次来城里,上次,他是跟着老师来的。
    这次,也是一样。
    他这次,是专门来城里,参加数学竞赛的。
    学校里一共挑选了12个人,他这个年级的,挑选了两个人。一个是他,另一个,是别的班的一个女生。
    原本,和他一起来的那个女生,本应该是王宛童才对。
    不过,他想了想,好在王宛童没来,不然,他考的比王宛童差,那可多丢人啊。
    王宛童是他见过的,最可怕的对手。
    他在班上,看起来很懒,其实都是他装出来的,他在家里的时候,常常念书、做题,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就到了凌晨。
    他偶尔还会在课堂上睡觉,全是因为,前一晚上睡得太晚导致的。
    他在学习上不想输给别人,他也想自己创造一个神话。创造一个,他是天才的神话。
    可是,当王宛童出现了,他的天才神话,就这么被打破了。
    他不是最聪明的那个,相反,王宛童才是那个,轻轻松松学习无压力,考试随便填答案的天才少女。
    他太羡慕她了,甚至还有些嫉妒她!
    程辛现在正在市教育局安排的学校宿舍里,班主任吴老师没来,是学校的教导主任,带队来的市里。
    教导主任呢,和他,还有另外几个同学,住在同一间宿舍。
    此时。
    教导主任说:“程辛,我有个事情,一直想问你啊,你和你们班的那个王宛童,很熟悉吧?”
    程辛看向教导主任,他反问道:“主任,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呢?”
    教导主任说:“我听说,你们班的王宛童,是个天才!”
    教导主任说出的这句话,就跟大锤子一样,砸在了程辛的心窝!是了,人人都知道王宛童,却早就不记得他创造的神话了!
    教导主任似乎对王宛童的兴趣很浓,一直在刨根问底。
    程辛这才发现,自己对王宛童其实一点都不了解。
    他所知道的王宛童,只是一个乍看上去,长得有些难看的女生,如果不是因为那天多事,看到了王宛童的试卷,他想,他绝对不会和她成为同桌。
    而且,他还觉得王宛童看起来有点傻傻的,他决定和她分享自己的秘密,这样,她就能成为他的保护伞。
    不过,他好像把自己全部的秘密都给了王宛童,王宛童呢,却依旧是个谜团。
    王宛童不过是一个来自于八角村的小丫头,她上课的时候偶尔会打瞌睡,比他瞌睡还多,考试的时候也打瞌睡,比他还不认真,除此之外,他根本不了解她。
    教导主任说:“说起来真是神了,程辛,你大概不知道吧,原本那王宛童,你们吴老师,是不准备收的,但是,王宛童在上次的模拟考试中,巧妙地让自己脱颖而出,数学组的老师们全都惊呆了。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让老师们惊讶,坐在一起开会讨论的。王宛童,是第一个。”
    程辛当然知道,那张考卷,为什么会让老师们惊讶,要说王宛童这个人真是用心良苦,她竟然会以这种方式,把自己留下来,她并不是懒得写题目,也不是想参加数学竞赛,她只是不想去市里吧。
    程辛怎么都想不明白,王宛童的成绩这么好,明明可以在城里念书念的好好的,为什么要到乡下来?
    而且,乡下的吴老师,还差点不想收王宛童呢。
    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程辛把自己所有的疑虑,和教导主任说了一下,但是,他说的不是很详细,也只是说了表面上的王宛童创造的奇迹,而没有说自己的看法。
    程辛和教导主任说了一会儿话,便有别的学校的老师,来找教导主任串门。
    这位李老师,是市第一小学的校长,他负责带队这次的市一小。甚至所有来参加竞赛的学校的带队老师和学生的住宿安排,都是由他统一管理协调的。
    李校长敲了敲门,他走进来,说:“哟,来了啊,怎么样,住的还习惯么?”
    八角村小学的教导主任叫做张晓春,他憨实地笑了笑,说:“这地方可好,阳光充足,谢啦,李校长。”
    李校长对着张晓春招招手,说:“这么客气做什么,你出来一下。”他说完,便走出了房间。
    张晓春跟了上去。
    李校长拿出了一根烟,说:“老张,我和你说句实话,这个房间其实不是我特地为你准备的,是专门为你们学校的孩子们准备的。”他递了一根烟,给张晓春。
    分配给八角村小学的房间,一共两间,一间是给女生住的,一间是给男生住的,全都挨在一起,朝南方向最好的房间,
    张晓春的眉头皱了皱,他有些摸不准李校长的心思,往年,李校长可从来没有这么对待过他,往年的李校长,对他都是爱答不理的,而就算是安排了房间,也不会像是今天这么好的。他一开始就有些纳闷了,心说,怎么会待遇这么好呢。
    现在,李校长不仅仅客客气气地对他说话,还给他递烟,他有些不敢接了,他问道:“你李校长,你说这话,这是什么意思?”
    ------题外话------
    预祝大家明天儿童节快乐,么么哒
    ☆、第119章:遇到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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