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摘星星的人(BL) - 第五十九章-遗失的时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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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嘉熙
    「不要哭,代我好好地活下去。」
    「anson!!!」我声嘶力竭地呼唤他的名字。但任由我怎么呼唤,他都不再回应……他已经不再存在。由这一刻开始,anson,这一个意识,已经从世界上消失,并不留下任何?跡。
    实在太过份,明明我们只是两个灵魂被困在同一个身体,为何我们没有权利生存,非得选一个不可?我讨厌这一个世界,是这一个世界的错,是那些所谓“正常”的错!我要咀咒他们,我要咀咒这一个世界!!!
    那天晚上,我在浅滩上哭了很久,最后那些大人过来给我带走,还不小心弄伤了我的脚,害我不能再称心如意地跑步。
    隔天早上,我发现世界真的很无情,明明一个这个重要的人消失了,天一亮,大家还是如常的上班上学,马路上的车还是如河水一样的匆忙,我们的事无人知晓,更没有人为他感到悲哀……就连我的父母亲也一样,他们甚至把anson的东西全都掉了,可以的话甚至想我把有关anson的一切都忘掉,要不是我一直抱着anson的小提琴不放,他们可能也会把它扔了。
    其实我是知道的,他们并不是真的爱我。比起anson,可以选择的话他们绝对会选择anson。他们更认anson当儿子,而我只是一个错误的存在……因为我不比anson好,不够他活泼,不够他外向,不及他那么善于交际……
    自那天起,我的成绩就一下子滑下去。很多人都认为平日负责测考的人是anson,所以我根本无力应付高中的知识,还考虑要我回去小学……笑话,那么智障的东西我不是不会,而是瞧不起,不想再在这无聊的游戏玩!我甚至看不起这个浮华盛世,觉得一切都只是浮云。世上所谓的正常标准都是由那些大多数的人,所谓“正常”人而定,而我们这些小数的存在就并不在标准内,所以我们是有病,需要治疗……为甚么不能以我们的智商来当标准?呀,我明白了。因为这样子有病的就会成为大多数人,成为了智障,所以不能,结果就牺牲了我们,这些小数的一群。
    日子比以往变得更加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一天有24小时,睡觉用了8小时,早午晚餐上学放学洗澡用了6小时,馀下的10小时平日我和anson会各占一平。可现在,整整的一天,没有了和anson的互动,没有了他在旁,时间一下子多了很多出来,我还可以干甚么?是无聊,是寂寞,更是孤独。
    「我们可以一起去探雪老师呀!」calvin提议。
    「对呀!」stella拍抬叫绝:「听说雪老师的宝宝快出世了,现在她在医院没事干,一定闷得发疯!」
    这还用你们说吗?我每天放学都去了。
    在这么多个大人当中,雪老师是我唯一还可以相信的大人。只有她,才认同我和anson是两个个体,而不是一个有精神分裂的小朋友。她很尊重我们两个,也很照顾我们。相比起我的父母,我觉得她更像我的母亲。如果可以的话,她可否成为我的母亲?
    「傻孩子来的。」雪老师轻轻地抚摸我的头,说:「即使他已经不在,他还会活在我们的脑海中。在你的脑海中,在我的脑海中,谁也不能把他的存在抺掉。再者,anson不是要你好好的活下去吗?你觉得你这样子的没精打彩,anson他会高兴?」
    我没有理会雪老师的话。只是默默地趴在的的床边,别过脸去。
    雪老师也很理解我的心情,没有多说话。她知道我要的,不是嘮叨,而是真正的关心。而真正的关心并不只存在于对话,要迫着我开口说话,摀住良心说我没事没事。而是心灵的支持,一个能在你的身旁,作你心灵支柱的人。
    她把我当作一隻可爱的小猫咪一样,一下又一下的抚摸我的头。她的手很温柔,很温暖。对我来说,她更像是一个人,一个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一个会真心爱我的人。就这样,心中的不忿一下子如涌泉一样倾泻而出。
    「为甚么!为甚么会是我!明明该活下来的是anson!」
    「因为anson他比喜欢自己更喜欢你,想要你得到幸福。」
    「但你觉得我这样会幸福吗?」
    雪老师微笑说:「幸福是要你自己去寻找的。anson放弃了追续自己幸福的权利,把这个机会给你,他不是说过要你好好地活下去吗?所以你要幸福,好好地活下去,把他的份儿也活下去。」
    我泪眼婆娑地看着雪老师,她的微笑很温暖,很慈祥。
    要是我能像她肚中的小孩一样,能有一个这样的妈妈,你说会是多幸福的一件事?
    很快地,校长的论文发佈了,从始成为洛方安怡博士。而她的论文更引起了不少学者的注意,认为anson的所长其实一直都在我的脑子中,该想法把他们找回,成为一个“完整的我”……可笑,从anson消失的那一刻起,我已经不再完整了。不久,一个戏剧治疗的博士说服了我的父母,让我到外地接受他的治疗。在准备离开的前一天,雪老师的宝宝好像想赶及在我离开前见我一脸,比预產期提早了一个月出世。
    我听到消息后带着满心的欢喜跑到医院去,想要在离开前见见雪老师的宝宝……以及雪老师……我不知道多久后才能回来……那时候,她还会记得我吗?
    然而,在途中,一个可怕的念头袭来……一直以来,雪老师都把我当作儿子般看待。而现在,她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了,而我要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我回来后,她还会像以前一样爱我吗?要是她忘了我的话,这世界就再没有任何人真的爱我了……
    「嘉熙!你来了!你看,宝宝出世了!」一开门就见到洛大叔抱着宝宝,高兴地跟我说:「小宝宝,你看谁来了?是喜熙哥哥呀!如果将来你能像喜熙哥哥一样聪明就好了。」
    聪明并不是一件好事。有时,知道得太多,反而聪明人反被聪明误。寧愿蠢蠢钝钝,痴痴呆呆,甚么也不知道,混混沌沌地过一生反而更幸福。
    「嘉熙?」即使雪老师还是一脸倦容,还是努力地挤出温暖的笑容。
    我慢慢地走到雪老师的身旁,放下书包……我一直的盯着洛大叔手中的宝宝……假如……假如那个宝宝死了,雪老师不就一直只有我这个小孩当儿子吗?她说过,幸福要自己争取的……我这样争取,是对的吗?
    这时,洛大叔的电话响起,雪老师皱着眉,说:「百川,这是医院呀,要静音!」
    「好的好的。」洛大叔把宝宝塞进我的怀,说:「先让你抱着,我去接一下电话。」
    在我还未来得及拒绝,洛大叔就跑了出去。
    宝宝其实很轻,单手就能把他抱起了。当我低头看着它时,它正在熟睡,而且睡得很香,实在可爱极了。我实在不敢相信,一个新的小生命就这样的诞生了。
    它明明是睡着,却好像挤出了笑容一样,很甜。它的笑容让我想要保护它,不让世界的纷扰吵醒它,让它好好的安睡。
    我真的很可恶,我刚刚居然还想着这么可怕的念头。
    「他好像很喜欢你呢。」雪老师说。
    「你怎知道?」
    「他在笑呀,你看不到吗?刚刚百川抱着他的时候,还一直的皱着眉呢。」
    我带着微笑看着这个新的小生命。抓着它的小手……他的手真的很小……这个世界这么可怕,它能扛得住吗?它能幸福吗?在一个这样的家,一个可怕的奶奶,和一个冷漠的正室妈妈……而它,说白了,只是一个野种……
    「雪老师,你觉得这个孩子会幸福吗?你又名不正,言不顺,还有那个女人对你这么不友善……」
    雪老师欣然一笑,说:「会。因为我会保护他,爱他,守护他,让他幸福。而且,他会有一个叫嘉熙的大哥哥帮忙照顾他,对不?」
    「嗯!」我很高兴雪老师也把我包括在内。我的双眼未曾离开过手中的宝宝。我觉得它是世间上唯一最美丽的一个小生命,想要它幸福,开开心心地活着,不像我一样,早就被世界的残酷洗涤得乾乾净净。「它是男孩还是女孩?」
    「男孩。」
    「有名字了吗?」
    「这就是刚刚一直头痛的事。」洛大叔慢慢地走回来,说:「哥哥叫智彬,弟弟叫甚么好呢?」
    「智贤,洛智贤好不?」
    「自然?」洛大叔问。
    到底是我刚刚说话的声音太小,还是我咬字不够清晰?我对着这个智商存疑的大叔低声吼,生怕吓到怀中的宝宝,说:「智贤呀!智慧的智,贤者的贤!」
    雪老师瞪大的眼睛看我,说:「这名字不错!我很喜欢!百川,你觉得怎么样?」
    「我也觉得不错!就这样定吧!」
    当然不错,那其实是anson的本名。在出我俩意识开始明朗时,你会觉得我们的父母会给其中一个人起英文名字来分别我们吗?答案是不会。所以,anson的本名其实是宋嘉贤。起初是他们开着玩笑,说有我们,这个小孩有两个人格,所以给另一个起了名字,一个叫嘉贤,一个叫嘉熙。谁知道原来那个玩笑是真的,长大后才真的发现有两个意识在同一个身体内?长大后,anson不知那来的想法,想改个英文名字,就打开了牛津字典,叫我随机给他几个数字,结果就找到了anson。
    在离开前的一晚,我录下了我最喜爱的一些钢琴曲给她,及他的宝宝,当作摇篮曲。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我能留下甚给他们了。我也不太记得留下了些甚么,依稀记得有郑秀文的《唯独你是不可取替》,神隐少女的《总是一次又一次》,《卡农》,《不能说的秘密》以及richardclayderman的《星空下的钢琴家》。
    说好再见后,就出发到外地去,接受治疗。因为外国人不太会唸我们中国人的名字,读得怪怪的,真的受不了。所以我决定用anson的名字,作我的英文名字。算是纪念,更是提醒自己。
    其间,我可是非常的间,不时拿着研究员的书或文献看。初时真的觉得有点难懂,但看多了,就开始更加了解,甚至有一个想法……他们的理论是anson的専长其实一直都刻在我的脑子,混在潜意识中,只是不知道该用甚么方法才能把那些潜意浮到水面来,成为明意识。而我的理论是,anson其实一直都还在我的脑海中的某处,没有完全消失,而我该做的,就是开一首大船,把他打捞回来。于是,我开始有了明确的目标。我要尽快上大学,然后努力工作存钱,攻读硕士,最后成为博士,証实我的理论,把anson带回来!
    而我的理论是有根据的!在我这个实验品中,我找到了anson拉小提琴的技能,而且还能和他一样拉得那么好听,可以到处的舞动。
    实验结束后,我正常的回到高中,上大学,然后机缘巧合之下碰到现任的校长,高薪聘请我到她的学校来。本来我不太想回到母校去,跟那个毁了我人生的老太婆有任何的关联。可是,看着那可观的薪水份上,加上老太婆已经退休环游世界去,何乐而不为?
    怎料,世事往往都这么爱作弄人,在我工作的第二年,洛智彬被分到我的班来,还闹出了很大件事,再一次和洛家的人扯上关係。幸好这孩子天资不差,很快地就解决,用不着和他妈牵扯太深。那孩子很黏我,更因为大家年龄相近,成了朋友。因为智彬,在一次比赛的时候,我见到了他……那个我曾经说过要保护他,让他幸福的子孩。现在长大了,还载着可爱的黑框眼镜。见到他那怯羞的样子就猜到,他还未被世俗沾污,还是小孩子的单纯。对,我还有跟雪老师的一个承诺,好好的保护这个弱小的小生命。
    我故意到他的脸前,叫他帮我们拍照,想看看当年的那个小宝宝。
    那一瞬间,除了有一种重逢的喜悦外,还从对话的那一刻,有一瞬间奇妙的感觉……直觉告诉我……就是他了!我生命中的那一个人!这就是命定吗?传说,狼人的爱情是由命中註定所生的。他们能够从人群中第一眼见到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个人,知道那个人就是它的另一半,命中註定了的终生的伴侣。
    自那后,我反覆想了很久……会不会……真的就是他?但我们的年纪差这么多……
    「怕甚么?」calvin说:「你觉得年龄真的是一个问题吗?我告诉你他们根本不在乎!就像我班的那个臭小子一样。唉,stella,不如你真接的当我女朋友吧,我不想让他误会下去……来吧,帮我摆脱那孩子……」
    「不要。」stella大口大口地啜她的啤酒,说:「你求嘉熙吧。」
    「说了多少次,叫我anson。」
    第三年的教师大会上,洛智贤的名字出现了在分班会上。真的意想不到那小子居然能考进这家高中来。然而,我并没有打算让他进我的班,其最大原因是我不想和他接触太深。我的计划是在这一年后修读硕士去。要是真的展开了一段感情,要和他分隔异地,对双方都不是一件好事,我不想要他受到相思的果苦……可能是我想太多,但任何的可能性都要排除。我不能让他伤心,或是难过。加上,现在我们是师生关係了,这种事可以吗?我还是在远处,暗中照顾一下他好了。
    在开学的时候,我装作不认识他,免得他会起疑心,想知道为甚么我会认识他。所以决定用洛大叔的那个笨蛋名字,自然来称呼他。目的是想告诉自己得要有一个疏离感……
    可是,命运冥冥中自有安排,就算你再怎么努力逃避也好,它还是会把你拉回轨道上。他的好友,欧阳子健被分到我的班去。隐隐成了我们之间牵扯着的一条线,而且他还到了我的剧社来。
    记得那天一打开剧社的门,听到了我最爱的一首曲《总是一次又一次》,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要跟他合奏。而在他的琴音之中,我感受到一种共呜,一种灵魂相认的感觉。
    然而,有时候即使你想依着命运走,它又偏偏喜欢作弄你。那天小息,我想要接近他,走到他的身旁,想要了解他更多。怎料我一出现,那些学生们就一涌而上,把我和他分隔开了。
    正在想有甚么方法可以接近他时,那天放学,他居然和我上了同一辆巴士!其实那天我很开心。但细心想想,他怎么会跟我上同一辆巴士?他明明是住在富豪区的?一问之下,才发现这笨蛋居然上错巴士……我差点儿血也要喷出来。结果得带他回家去。
    之不过,那小子其实蛮可爱的,甚至很有我小时候的影子,怕生,胆怯,不敢在眾人面前表演,但身边就是久了anson……我不就是anson了吗?我还答应过雪老师,要好好的照顾他,要他幸福?
    可是,那一天晚上,他却告诉我……他有喜欢的人了。听到他的这一句话,我当下的心有如刀割一样,痛得很。但我没有表现出来。接受了戏剧治疗这么多年,我的扑克脸怎样也有一定的功底。我跟他打哈哈的过去,心情却是另一种滋味。
    要让他喜欢我其实并不难。那些年来,我看过那么多的书,很清楚知道怎样做能令一个人喜欢自己。理解他的t.o.t.e.model?(test,operate,test,exitmodel)然后再善加利用,或是心理拋锚等等。而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催眠。但我不是小孩子了,有一件事我很清楚地明白,想要一个人幸福,并不是一定要占有他,在一起才是幸福。而是让他找自己生命中的那一个,那才是他的幸福。而我只要默默地在身边守护他这样就好了。加上我也快要离开了,无谓留下牵掛,让大家难过。
    所以到了第二天,我决定帮他先解决害怕在眾人脸前表演的问题。所以买了一个很喜欢的硬币吊坠,找个机会送给他,并帮他在吊坠上建立心理拋锚,让他天天带着。果然,他没有负我所望,心理抛锚也很成功。无论是在啦啦队的比赛上,还是在他爸爸的生日会上,他都表现得非常出色,仿如一颗星星一样在舞台上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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