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之火 - 楔子 一件事的开头_4
我们衝进一般病房时,易千帆正坐在床上。手上拿着一叠文件。
「他一清醒,我就把他转到一般病房来了,」站在床边的安佐跟我们打过招呼,转向易千帆,「这些就是为你安排的復健计画,有什么问题吗?」
「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復健师会过来做评估,大概下礼拜吧。」安佐转过身,朝我跟亚克摆摆手,「我先走了,你们好好聊聊。」
他走出病房后,我们隔着病床对望,我好像能听见病房里的灰尘在空中飘浮,掉在地板跟撞上墙壁的声音。
「怎么?不认识我了?」先开口的是坐在病床上的那个人。
「怎么会?」齐亚克望向我,吁了口气,「不好意思,我们刚刚去办点事。」
「你们拿到警徽了吗?」
「怎么可能?」我咧开嘴,露出一个像是笑的表情,「市警局对面餐馆的老闆要我带话给你,他留了瓶香檳,准备等我们结业时开。」
「是吗?那他有得等了,」易千帆笑着摇头,望向被单上应该是他的腿的位置,「鲁西迪医师刚刚把病情告诉我了。」
「taru用的是脑子,不是腿吧。」齐亚克说。
「这倒也是,」他左右张望,「慕华跟子琦呢?」
齐亚克转头望向我。
「她们很好。」我说,「你还记得什么吗?」
「我只记得有人按门铃,开门时头上挨了一起。」易千帆转过头,视线飘向窗外。「再醒过来时,人就躺在这里了。」
因为伤损太过严重,警局验尸后不久,亚克跟我就签了同意书,授权警局火化了慕华跟子琦的遗体,安葬在史塔顿岛上的警察墓园。
那天坐在厢型车上的同学都出席了葬礼,每个人都带了像布娃娃、绘本、棋盘、照片、唱片、录音带之类她们生前喜欢的物品,让火葬场的工作人员头疼了好一阵子。汉斯.拉姆齐代表大家致悼词时,还在讲台上放声大哭,最后好像还是亚克跟我一左一右,把他从台上扶下来的。
病房外传来敲门声,我走过去开门。
菲利克斯.凯普站在门外,手上搂着一束奶油黄色的向日葵。
「我去看太太跟女儿,顺便过来看一下易先生,」他说,「他还好吧?」
「对一个下半辈子要坐轮椅的人来说,还不错,」我侧身朝病房里伸手。
凯普捧着花束走进病房,正跟亚克讲话的易千帆朝他望来。
「您好,我是菲利克斯.凯普,负责您家里袭击案件的检察官。」
「我听亚克讲了,您太太好像也在这家医院生產。」易千帆说。
「是啊,」他从口袋掏出一张拍立得照片递给易千帆,上面有张粉红色皱巴巴的小脸蛋,眼睛还没睁开,「產房护士帮我们拍的,是个女孩,我跟太太讨论之后,帮她取名叫『罗莎莉』。」
「美丽的玫瑰?」
「可能我太太待產时,看太多维多莉亚时代的浪漫小说了,」凯普停了一下,「您知道?」
「我太太慕华以前在纽约大学修过英国文学,」易千帆霎地直盯着他,「她们还好吧?」
「哦,检察署目前派人保护她们,你可以放心。」凯普应该看见易千帆身后微微摇头的齐亚克。
「听亚克说,袭击我家里的匪徒已经抓到了?」
「是啊,多亏齐先生跟霍先生帮忙,」凯普朝齐亚克点头,「关于这点,我今天来还要麻烦两位跟我确认一些资料,方便借一步讲话吗?」
「我这几天开车来来去去太累了,」我打个哈欠,朝齐亚克眨眼,「亚克,你就陪检察官过去吧。」
「好吧。」齐亚克跟凯普走出病房,顺手带上房门。
我拿起床头柜的水壶倒了两杯水,将其中一杯递给易千帆。
「你不是很相信那个检察官的话吧?」易千帆把杯子端近嘴边时说了一句。
刚喝了一口的我喀噗一声,嘴里的水喷了出来。
「你看得出来?」我连忙抽两张面纸,擦乾脸上跟身上的水渍。
「士图,说真的,如果你真的要到英国受训,就不要让人轻易看出你脑子里在想什么,」易千帆轻轻啜了口茶,把杯子放在床头柜上,「跟那些『英国人』在一起,只要一句话,一个眼神不对,下一秒你可能就不在这世上了。」
「拜託,那是因为你比别人聪明太多,好吗?」我将面纸揉成一团顺手拋出,纸团在空中画了道弧线,落在病房门旁的字纸篓里,「况且如果我去英国,谁要帮你设计轮椅?」
「轮椅?」
「在你昏迷不醒的时候,我想了很多,」我目光落在手心中纸杯里的那一汪水,「我在考虑乾脆不当警察,跟你合伙开家製造辅具的店。想想看,接下来的一年,你会有好几部轮椅可以轮流试坐,我可以装个高效能的电动引擎,让你可以在曼哈顿街头飆车!可以装上履带或雪链,可以用来爬山;我甚至可以围上橡皮艇,装上螺旋桨,你到海滩度假时可以下水-」
易千帆用手掩嘴,遮住上扬的嘴角,「放心好了,你不会的。」
「你怎么认为我不会?」
「我记得以前有人说他来纽约读大学,就是因为不想留在诺姆老家顾交易站,」易千帆说,「连在交易站都坐不住的人,我不太相信换成辅具店就会坐得住。」
「你连这个都记得?」我仰头喝了口水,病房外齐亚克的声音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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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们吵到病人了。」我推开门走出病房,外面除了齐亚克跟凯普,还有两个生面孔。
「那好吧,我们到一楼大厅。」凯普带着我们走向电梯,按下一楼的按钮。
电梯门关上时,我开口问道:「这两位是-」
「这位是乔纳.梅尔文,布雷跟莫顿的辩护律师。」
凯普目光射向一个跟我差不多高,但腰围粗上两倍的中年褐发胖子,质料上等的浅灰色羊毛西装,加上架在肥脸上的细金框眼镜,让他看起来像在第五街高级房车走出来的企业主。
「我有没有听错?他们两个有钱请那么好的辩护律师?」我上下打量了梅尔文。
「霍士图先生,对一个即将任职的警务人员而言,你恐怕要修正一下这个观念,」另一个人开口说,「聘请律师原本就是基本人权,而且梅尔文先生是我聘请的。」
「这位是约瑟夫.皮特曼,『终止死刑促进会』的执行长。」
皮特曼看上去大概二十出头,身形瘦高结实,透过剪裁合身的毛料西装,都能看到他上臂跟大腿紧绷的肌肉。
我的目光落在他浅褐色手腕上戴着的不锈钢潜水表,「你玩潜水?」
「我的家族主要经营户外用品还有相关的服务,像是专业证照的教学、健身房,还有像户外旅行的嚮导之类的,」皮特曼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为了知道对手的服务,还有视察自己公司的运作,我跟家人经常要用假名玩遍对手跟公司的所有服务,不光是潜水而已。-不过,霍先生,你看起来似乎会是我们很好的客户。」
「我老家在阿拉斯加的诺姆开交易站,如果拖木头、赶雪橇、铲雪、到山上砍柴、架陷阱、採野菜、打猎,还有冬天因为大雪,只能呆在屋里盘算怎么把邻居剁了煮汤也算运动的话。那我大概在二十岁以前,就把一辈子的运动量都做完了。」我回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纽约从二十几年前开始,就没有执行过死刑,你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没有死刑,不代表没有冤案,」皮特曼说:「我们主要是来纠正司法的错误,让世人看见美国价值的善良。」
「对不起,我确认一下,」我说:「进入屋里打劫,枪伤男主人,姦杀女主人,连三岁小女孩都不放过叫『美国价值的善良』?」
「我们审查过所有的证据后,认为检方的侦办过程有瑕疵,艾德格跟马里奥不是凶手。」梅尔文说,「我们只是过来矫正这个错误而已?」
「错误?」齐亚克说,「我跟士图都指认出是他们了。」
「你们有看到他们吗?」电梯门在梅尔文身后打开,让人想到舞台剧开演时,布幕拉起的瞬间,「根据笔录,您跟霍先生是在无线电听到他们的声音,没错吧?」
「有什么问题吗?」
「皮特曼,你还记得去年您招待我去非洲旅行那时候的事吗?」梅尔文说:「当时因为驾驶听错了无线电里饭店人员讲的方位,害我们多跑了快一百公里。」
「是啊,我我还记得当时进饭店checkin时,都快半夜了。」皮特曼说。
「你们到底想讲什么?」我说。
「霍先生,你在阿拉斯拉住了那么久,应该知道无线电这玩意,非常容易受到大气静电干扰让声音失真,而且照你跟齐先生的证词,当时劫匪只是人在客厅里,声音被话筒意外收进去,而不是直接朝听筒说话,声音会更难以辨识,」皮特曼说,「换句话说,你们当时听到劫匪的声音,只是跟艾德格与马里奥相似,而不是他们的声音。」
「我们问过警局对面咖啡厅的客人,」梅尔文说:「案发当天晚上,你们好像跟警校的同学在那里开派对,几个同学好像还喝得,嗯...满多的。」
「士图跟我只在同学敬酒跟喊乾杯时喝了几口,搞不好连一杯都不到,」齐亚克说,「要不然怎么能开车到法拉盛,呼叫警察?士图还开了救护车。」
「每个酒驾的人都会说自己只喝了一两杯,」梅尔文一面发出嘖嘖声,一面摇头,「问题是很多人只要半杯啤酒,就会影响判断跟辨识能力,像是分辨无线电里是不是某人的声音之类的。」
「说到酒驾,对了,警校学生可以酒驾吗?」皮特曼弹了下手指,「我记得不久前曼哈顿才发生好几起酒驾撞死游民的案件,如果警校学生在毕业前一天酒驾,还指认错犯人的事登上报纸,你认为陪审团会怎么想?」
「你是在威胁我们吗?」我耸耸肩,「无所谓啊,我刚才才跟易千帆说要开辅具店,当不当警察没关係。」
「你自己是无所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以后你的同学升迁怎么办?」梅尔文说,「对了,还有那个巡检时拦到你们的老警察,他叫什么名字?对了,以利亚.韦弗,他好像再过一个月就要退休嘛,如果报上登出他拦检到酒驾的同行却故意放水的报导,你们猜他能不能拿得到退休俸?」
我肩膀朝后一缩,准备挥拳痛击梅尔文的下顎,腋下突然伸出一对胳臂,扣住我的肩头。
「别这样做,他不值得。」背后传来菲利克斯.凯普的声音。
「还是检察官聪明,」梅尔文笑了出来,「我们来这里没有恶意,只是提醒您思考一下是不是能起诉他们,还有我们的提议,先告辞了。」
菲利克斯直到这两个王八蛋走出医院门口,才松开我的臂膀。
「你他妈的就杵在那里,连一句话都不敢回吗?」我转身朝他骂道。
「你也听到他们说什么了吧?」凯普说:「我跟你们讲过了,侦办刑案靠的就是证据、证据、证据。光靠我们手上的证据,我们打不赢的。」
「难道现场连指纹、毛发这类的生物跡证都找不到吗?」齐亚克问。
凯普摇头,「艾德格做这种事是老经验了,他们连犯案用的保险套都没有留下。」
「他们到底跟你提议什么?」我问。
「他们问我要不要做认罪协商,拿马里奥换艾德格。」
「我的上帝,你不会答应吧?」齐亚克说。
「你们说呢?」凯普抿着嘴,「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你快说!」齐亚克抓住他的肩头。
「我想一下,」凯普压下齐亚克的手,「你们还记得我说过,有个叫谭十飞的店主,看到他们两个人的车经过吗?」
「我记得。」我说。
「如果能说服他出来作证,说不定可以证明当时他们两个人都在案发现场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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