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最佳报复 - 重生之最佳报复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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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了喜欢的人,不仅会倒追还会直接强扑……哎呀,房间的空调是不是坏啦?怎么突然觉得有点热起来了呢?”
    “不介意对方的名气大小?好巧,我也不介意。而且如果温眠以后想退居幕后或是专心在家做全职太太的话,我也完全没意见,反正我这些年赚的钱也足够养家了。”
    “欧阳这个二货搞什么啊,问了这么多问题竟然都没问到重点。这种时候难道不是应该直接问,喂你觉得陆庭怎么样才符合剧本设定吗?”
    ☆、第10章 撩汉技能up
    看完邮件胡思乱想的直接后果就是陆庭这天晚上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直折腾到凌晨3点才勉强入睡,结果早上不到6点就被欧阳打电话吵醒了。
    睡得不好连佛都有脾气,更何况陆庭本身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主,所以隔着电话屏幕欧阳都能感受到陆庭的滔天怒火:“姓欧的,你找我最好真的有非常重要的事情,不然我绝对弄死你。”
    欧阳的语气显得相当的委屈:“哎呀,跟您说过多少遍了,我姓欧阳不姓欧,怎么你这人就是说不听了。”
    陆庭的语气则相当的冷静:“我要换助理。”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我刚才因为睡不着所以上网翻了翻你的微博和贴吧,然后发现你的粉丝们最近又折腾出了新花样。简单来说,她们自发成立了一个组织,组织名字叫——反温眠全国粉丝后援会。截止到今天早上6点为止,该组织成员已经有七千五百八十九万,发布帖子共计四十七条。”
    陆庭觉得头痛无比:“……这些人到底怎么回事啊?我上次不是已经在微博里面说得很清楚了吗?”
    欧阳虚心求教:“恕我愚钝,您什么时候在微博里面说清楚了?”
    “就是上次让工作室发微博澄清我跟阿眠照片的那次啊!”陆庭耐着性子给欧阳解释道,“你看啊,我上次让工作室代发的那条微博虽然没有明说我跟温眠的关系,但里面涉及到了喜欢、心魔、水火、杀念等词汇,由此可以推断出,虽然现在我跟温眠确实是纯洁得不能再纯洁的合作伙伴关系,但朝夕相处下来谁也不能保证我不会喜欢上她。对于一个很有可能成为我未来女朋友的人,我的粉丝们难道不应该对她稍微客气一点吗?”
    欧阳有气无力状:“……可能你说得太委婉了,所以你的粉丝们都没体会出来。”
    陆庭气愤:“这样的理解能力,可想而知他们上学的时候阅读理解肯定过不了关。”
    欧阳:“……”你竟然还有心思管别人读书时候的成绩?就凭你这么感人的双商,想追到温眠绝对任重而道远啊!
    陆庭跟欧阳在讨论“反温眠全球后援会”这个凭空出现的组织时,温眠和金元宝也在讨论着同样的话题。
    金元宝的意思是希望温眠再去找陆庭帮个忙,让他直接取缔掉这个莫名其妙的组织。但温眠的意思是……由他们去算了,毕竟这年头哪有不被黑的明星啊!
    结果不待温眠和金元宝讨论出对付这个组织的办法,事情竟然又有了新的进展——余舒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不知道是手滑还是智商突然下线,竟然在“反温眠全国粉丝后援会”这个博主发布的微博下面点了个赞。关键是,这条点赞的微博还被温眠的粉丝给扒了出来。
    温眠的粉丝正憋了满肚子的火找不到地方发泄,难得有人主动往枪口上撞,他们自然不会再客气,于是当天网上便出现了“反余舒全国后援会”、“反余舒吧”、“反余舒全球后援会”、“讨厌余舒的十大理由”等一系列不明组织。而且不知道是讨厌余舒的路人和黑子太多还是温眠的粉丝真的太给力,这波反余舒的风潮一度跃居微博热度排行榜第一,而且这样的热度持续多日都居高不下。
    温眠原本已经做好了黑这姑娘一辈子的心理准备,结果因为余舒莫名其妙地替她解了围并且替她背了一回黑锅,温眠大度的决定:如果余舒下次再惹到她,她会大人大量地放她一码。
    不过让温眠意外的是,自从她单方面决定放余舒一码之后,余舒这个姑娘却彻底消停下来了。不仅不再有事没事给温眠找不痛快,甚至连在片场见到温眠都是早请安晚问好,一副智商已上线再不会作死的样子。金元宝和苏黎都认为余舒这姑娘是意识到斗不过温眠所以彻底弃恶从善了,唯独温眠因为有上一世的不愉快经历,所以始终觉得余舒不是打算放过她,而是在憋着准备放什么大招。
    但具体究竟是什么大招,温眠就始终想不明白了。
    对温眠来说,一件事情如果想了一天都想不明白的话,就可以暂时放弃了,因为即便多想两天,也还是想不明白。更何况温眠心里始终没有太把余舒当一回事,总觉得凭余舒怎么折腾,估计也掀不起多大的浪来。
    不管怎么说,随着余舒消停下来,温眠的日子终于平静多了。每天白天按部就班地去片场拍戏,收工之后直接回酒店休息或者是跟苏黎满a城转悠着找好吃的,顺便再调戏调戏陆美男,说是神仙般的日子也不为过啊!
    说到调戏陆美男,温眠一开始其实也是不敢的,毕竟陆美男美则美矣,却毫无容人雅量。据欧阳回忆说,以前有个从模特圈转战演艺圈的小姑娘,头一回见到活生生的陆庭,过于激动之下当着陆庭的面夸赞了一下陆庭的外貌,结果陆庭当场便直接翻了脸。而且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就被一些好事者知道了,对方只当这姑娘是惹到陆庭了,于是为了照顾陆庭这个主演的情绪,把原本已经敲定由这个姑娘出演的某个配角直接换给了别人。
    虽说这件事情归根结底也赖不着陆庭什么,但至少也从侧面说明了一点——陆庭虽然长得很好,但他并不喜欢别人拿他的那张帅脸说事。
    温眠一开始严格控制着自己内心的猛兽,即便每次拍戏的时候她已经在心里把陆庭那张俊脸夸了一百次,当面见着陆庭的时候却依然表现得比圣母玛利亚还要圣洁正经。直到某一天,苏黎闲疯了从外面的旧书店借了一本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书回来打发时间,才终于让温眠内心的猛兽冲破了牢笼。
    温眠还记得那天剧组拍的是夜戏。考虑到《环》本身是部带悬疑剧情的电影,所以导演为了营造出阴森恐怖的气氛,特意挑了一个废弃的破旧楼房来拍这场夜戏。苏黎虽然自己饰演的就是一具尸体,却偏偏最怕鬼,所以一到休息时间,他便拉着温眠和陆庭不让他们离开,还非得拿书上的问题来问两人,美其名曰调节一下气氛这样即便有什么妖魔鬼怪估计也会被吓跑的。
    苏黎挑的那本书估计是个盗版,总之里面的问题稀奇古怪啥该问不该问的都有。温眠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所以无论苏黎问什么,她都胡诌一通。陆庭虽然不屑于回答苏黎问的那些白痴问题,不过为了能跟温眠多待一会,便也耐着性子坐在躺椅上忍耐着,没有直接翻脸离开。
    直到苏黎问了一个白痴得不能白痴的问题,陆庭才忍不住开了金口:“人为什么没有尾巴?呵呵,这么白痴的问题真的有问的必要么?人如果有了尾巴,那尾巴搁哪?盘成一圈搁裤子里吗?那坐下的时候多咯得慌。如果把裤子抠个洞让尾巴露出来,那显得多傻啊!而且你知道我每条裤子多贵么?”
    温眠虽然也觉得苏黎问的这个问题白痴至及,不过她看着坐在明亮的灯光下侧脸清隽身姿挺拔的陆庭,却突然起了撩撩陆庭的心思,所以她咽了咽口水,鼓足勇气说了句:“我倒是有些不同的看法。”
    陆庭抬眸看她,眼神乍一看如云烟渺渺的远山,定睛细看又像月光下碧波茫茫的清泉:“哦?”
    “别的人为什么没有尾巴我不清楚,我也不可能代表所有的人,但就我个人而言,之所以没有尾巴不是因为不方便也不是因为会显得太傻,纯粹只是为了遮羞罢了。”
    陆庭狐疑地将温眠的话重复了一遍:“为了遮羞?”
    苏黎也摆出一副虚心求教的表情:“小生愿闻其详!”
    温眠直视着陆庭的眼睛,一字一顿道:“对,为了遮羞。如果我真的有尾巴的话,那我在看到你这样的大帅哥时,可能就会控制不住地摇尾巴。你想想啊,我好歹也算是一个大众偶像,如果真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你摇尾巴,那多难为情啊!所以为了遮羞,我就不能长尾巴了。虽然现在看到你这张俊脸,我依然还是会在心里对着你摇尾巴,但至少表面上你是绝对看不出来的。”
    温眠说完这番话之后,便一直等着看陆庭的反应,结果发现陆庭依然还是维持着平日常见的那张面瘫脸,甚至连坐姿都没有变化。温眠顿时便自觉没趣了。当然,如果温眠能看得更仔细一点的话,她就会发现陆庭虽然面上没有表露出分毫,可是耳朵却红了。
    至于莫名其妙就被秀了一脸恩爱的苏黎……呵呵,谁又会关心他内心的阴影面积到底有多大呢?
    ☆、第11章 邂逅初恋男
    在片场待了一个月,温眠第一次向剧组请了三天的假期,回到了她生活多年的城市s城。因为这次的三天假期在最初签合同的时候,金元宝就已经代表温眠提前跟剧组那边打了招呼,所以温眠向导演告假的时候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导演甚至还主动询问她三天假期够不够,弄得其他演员相当眼热。
    温眠这次请假主要为了三件事:一件是为她代言的珠宝品牌“sapphire”的新品发布会站台;一件是为时尚杂志“magnifi”拍摄封面照和内页照;最后一件,其实算是私事——7月19号,刚好是温眠的生日。往年的生日温眠都是在片场过的,今年温妈妈发话生日必须在家过。正所谓母命难违,所以温眠只好让金元宝把她的生日也列为了行程之一。
    单看这样的行程表就能想象到温眠的假期绝对不会比她在片场拍戏更轻松,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航班抵达s城的当晚,温眠便直接出席了珠宝品牌“sapphire”在缙云大酒店举行的慈善晚宴,长达5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她全程戴着价值八位数的珠宝踩着高达十几厘米的高跟鞋保持着得体的笑容,等到晚宴结束只觉得从头到脚都是僵的。
    为了节省来回路上的时间,结束晚宴以后温眠连家都没回,直接在举行慈善晚宴的酒店开了个房间休息。结果饶是这样也只睡了不到4个小时便起床开始化妆,这之后又是长达2个多小时的新品发布会环节和1个多小时的群访及单独访问环节,全部结束以后,才算是彻底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行程。
    如此大强度的工作加上睡眠严重不足,导致温眠出发前往杂志“magnifi”提供的拍摄场地时,脸上的倦意连大浓妆都遮不住。
    结果温眠就顶着这样一张睡眠不足的脸,在“magnifi”拍摄现场邂逅了她的初恋男友傅景云。
    事实上温眠一开始并没有认出他来,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有这么一号人物的存在。一方面是拍摄现场到处都是人,傅景云虽然长得也算俊逸但毕竟不像陆庭那么有存在感;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她跟傅景云毕竟已经有十来年没有见过面,就算两人曾经谈过一场短暂如烟花般的恋爱,但在这场恋爱里,两人既没撒狗血又没有劈腿,可以说是平平淡淡开始轻轻松松结束,所以这人并没在温眠心里留下什么难以磨灭的痕迹。
    直到摄影师给温眠拍完封面照和内页照,然后现场某位工作人员陪着傅景云走进化妆间,然后主动跟温眠介绍说:“温小姐,这位是我们magnifi杂志的主编,姓傅”时,温眠才恍惚觉得,这人貌似看着有点眼熟。
    相较于温眠的状况外,傅景云则明显是早有准备会在这里碰上她的。事实上,就凭温眠现如今的咖位,完全没有必要他一个杂志主编亲自出面采访。换句话来说,如果不是为了见温眠,傅景云此刻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
    傅景云这个人,说得好听点,是非常骄傲的一个人;说得不好听一点嘛,那就是非常自负的一个人。当然,人家也是有骄傲自负的资本的。早些年在学校里,就属于风云人物大众情人那一类,学习好,长得也不赖,否则温眠这个颜控当年也不会看上他。大学念的是新闻,毕业之后先在s城的一家纸媒干了2年,之后机缘巧合之下跳槽进了magnifi,一路高升,短短几年便稳坐了magnifi主编宝座,成为了magnifi创刊至今最年轻的主编,甚至还被magnifi的未婚女员工们列为“最想嫁的对象之一。”
    就是这样一个一直以来颇受女人欢迎的男人,这些年来心里却一直把温眠当成白月光和胸口的朱砂痣珍藏怀念着。一方面,温眠是他的初恋,而且两人当年实在纯洁,纯洁到从恋爱到分手竟然连手都没牵过。有句话说男人对初恋有一种特别的情结,傅景云觉得这话不对,真要说,应该是男人对于谈过恋爱却没到手的女人,都有一种特别的情结。这种情结说得不好听一点,就叫做“当年有一颗好白菜明明就在嘴边,自己竟然傻到不去啃,实在是天理难容”。
    另外一方面,他虽然跟温眠处在不同的圈子里,而且平日的生活丝毫没什么交集,可是温眠的名字时不时会被他身边的人提及,而温眠的各种身影也仍然时不时会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有时候跟同行一块吃饭,大家聊到娱乐圈里某某女星为人随便,某某女星又跟某某导演有了一腿这样的八卦新闻,明明这些人这些事都跟温眠毫无关系,但傅景云总是忍不住在脑海里拐几个弯想到温眠。想她当初跟自己恋爱的时候一副贞洁烈女的样子,说不定私下就跟这些女明星一样行为不检;想她会不会此时此刻就在做着他们讨论的那些腌臜事;想她顶着那张越来越美越来越精致的脸,对着别的男人巧笑嫣然情深款款……
    想得多了,便有点走火入魔,于是逮到见面机会,便忍不住主动凑了上来。
    此时见到活生生俏灵灵站在他面前的温眠,傅景云脑海里一时浮现出十七八岁那年见到的温眠,穿着简单的白色裙子,帆布鞋,头发高高地束成马尾,满脸青葱水嫩如沾满晨露的青莲;一面又是现在二十七八岁的温眠,穿着白色无袖曳地鱼尾长裙,纤腰盈盈一握双腿笔直修长,妆容精致,珠光宝气贵不可言。
    如果说在见面之前,傅景云心里所想不过是叙叙旧,那见面之后,他却难得地动了不该动的念头——他突然觉得,只有这样花开正好花香正浓郁的女人,才配得上他。
    温眠虽然在圈子里侵染多年,但她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就用恶意去揣摩任何人。一个心怀坦荡的人便觉得别人也该是心怀坦荡的,所以她自然不知道就这么短短一会,傅景云已经在心里把她糟践成什么样了,反而还以一种见到老朋友的欣喜,热情地跟身边的金元宝介绍道:“这是我高中时期的班长傅景云,怎么样,长得还不错吧?”
    金元宝当经纪人这些年见过的“妖魔鬼怪”不说上万起码也有上千,所以一见傅景云打量温眠的眼神,便打心底对这个傅主编没什么好感。不过再没好感他也不会傻到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出来,所以听了温眠的介绍以后,他立刻挤出一抹职业笑容得体地将话茬接了过去:“恩,傅主编不仅长得一表人才,而且这么年轻就坐上了主编的位置,真是年轻有为堪称我辈之楷模啊!”
    傅景云嘴上谦虚着,心里却觉得金元宝这番话颇为受用,顺带着连看向金元宝的眼神都不由自主地亲切了不少。
    几人寒暄一阵,终于开始正式采访。采访涉及的问题金元宝之前已经看过杂志社这边发过来的邮件,而且类似这样大大小小的采访温眠这些年也已经做过不少,哪怕是闭着眼睛也能说出最正确最符合读者心意的答案,所以采访过程进行得异乎寻常的顺利,原本预计要耗时1、2个小时的采访,不到1个小时便结束了。
    等温眠卸好妆换完衣服,傅景云便主动提议一起去吃个晚餐,温眠以为大家都一块去,所以便打算开口拒绝,结果话到嘴边,就听到傅景云笑着轻声补充了一句:“不是公事化的聚餐,纯粹就是咱俩好久没见了单独聚聚。我记得你上学那会最爱喝鱼头汤,碰巧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私人会馆的鱼头汤是他们家的特色,连普通家常的板栗烧鸡都做得比别的地方更正宗一点,有没有兴趣去尝尝看?”
    温眠在直接回去睡觉和吃饱喝足以后再回去睡觉之间艰难抉择了半天,最终还是顺应口腹之欲选择了后者。金元宝对温眠的选择早有预料,毕竟温眠在他心里的吃货形象早就根深蒂固了。不过心里倒是愈发对傅景云不满起来,居然投其所好用美食来打动温眠,真不愧是个用心险恶的卑鄙小人。
    温眠跟金元宝之间没有那么多客气,看他在车上的时候态度一直恹恹的,便以为他困了,所以主动询问道:“你要不要先回去休息?我吃完饭自己开车回去就行。”
    傅景云也故作体贴地在一旁帮腔:“哪能让你自己开车回去,你放心,不管这顿饭吃到多晚,我保证都会安全地把你送回家。”
    金元宝笑眯眯地摆手,“算了,我还是陪你们一起去吧!先不说咱们出发去a城拍了一个多月的戏,回去以后还得自己动手收拾一下家里。就怕吃饭的时候碰上记者,到时候傅主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不是我抱怨,这些记者近年真是愈发没规矩了。他们这些人可不管你是因为公事聚餐还是因为私事聚餐,但凡看到女明星单独跟陌生男人一起吃顿饭,保管能编造出一段精彩至极的八卦新闻。呀,忘了傅主编您也是做媒体这一行的,这里面的弯弯绕绕肯定比我这个外行要清楚得多,倒是我班门弄斧让你见笑了!”
    傅景云听得嘴角直抽,谁不知道主编入行伊始就是从编辑记者开始干起的?金元宝这番话,简直是在指桑骂槐啊!偏偏他还不能发作。
    这感觉,真是憋屈到家了。
    ☆、第12章 特别的礼物
    傅景云推荐的私人会馆确实不错,不仅环境幽雅私密性高,连里面的服务员也都是训练有素的,除了最初看到跟在傅景云身后进来的温眠时有一瞬间的惊讶之外,接下来的时间里一直该干嘛干嘛,并不因为见到明星就多加议论或是忘记自己的工作本分。
    傅景云显然是这家私人会馆的常客,也不用服务员带路便领着温眠和金元宝进了一间包间,而且三人刚落座,便有经理级别的人主动过来跟三人打招呼。
    傅景云笑着伸手比了比来人:“这是z.n会馆的经理莫千文,莫经理”然后又朝温眠比了比,“这是我朋友温眠。”
    莫千文显然跟傅景云关系不错,边主动伸出手跟温眠握手,边语气促狭地取笑傅景云:“怪不得这些年我们这群朋友说要给你介绍女朋友,你小子都三推四推的不怎么上心,原来是因为身边藏着这么漂亮的女性朋友啊!”
    温眠脸上虽然带着浅笑没说什么,但心里却着实不喜头回见面这人就这样语气轻佻地拿她跟傅景云的关系开玩笑。傅景云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睨了温眠一眼后便主动轻叱莫千文道:”别胡说,我跟小眠真的只是普通朋友。”
    莫千文嘴上说着“哎呀,瞧我这张破嘴真是不会说话”,心里却想着:都亲热地开始叫小眠了,还说什么普通朋友,真当我傻么?
    撇开这个不算欢快的小插曲不谈,这顿饭温眠吃得还是挺满意的。尤其是那锅鲜美的鱼汤几乎有一大半都进了她的肚子,以至于离开这家会馆的时候,原本穿在她身上还算合身的衣服都略微有点紧崩了。
    按照傅景云最初的安排,这顿饭吃完之后应该是由他亲自送温眠回家的,不过他刚提起这个话茬,就被金元宝随便找了个理由给堵了回去,所以他只好曲线救国,开始拿温眠的生日说事:“小眠,我记得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不知道在你回剧组之前,还有没有机会请你吃顿饭陪你过个生日?”
    温眠想了想,终于还是婉拒了他的好意:“下次有机会再说吧!我明天答应了我妈回家吃饭,而且明天晚上就得直接赶回剧组。”
    “那真是不巧。”傅景云边说边从他那辆骚包的宾利车后座拿出一个袋子递给温眠,“前两天经过商场的时候偶然看到了这条手链,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所以就顺便买了下来。”
    温眠笑着将袋子接过来,然后拿出里面的钻石手链在手上试戴了一下,随后又原封不动地手链放回袋子里递还给了傅景云,“虽说宝格丽最新款的手链不是什么极其奢侈的东西,但用来送给一个没什么交情的老同学当生日礼物未免显得过于贵重了……所以心意我领了,礼物却不能收。”
    傅景云虽然不屑于讨女人欢心,不过但凡他真的想讨好某个女人,那对方几乎无一例外都会心动。换而言之,这还是傅景云这么多年以来唯一一次巴巴地送女人礼物,对方不仅完全不领情,还这么当面打他的脸。而且温眠虽然嘴上说着这份礼物有多么贵重,可从她对待这份礼物的态度和她说话的语气上却完全看不出这一点。傅景云甚至觉得,温眠在看到这份礼物的时候,甚至还不如刚才在私人会馆看到板栗烧鸡让她开心。
    温眠丝毫不知道她这个无心之举不仅彻底得罪了傅景云,还彻底讨好了金元宝,以至于金元宝送她回家的路上,特意将车停在半路给温眠买了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鸭——美其名曰给温眠当宵夜。
    那只烤鸭大到什么程度呢?大到温眠家里的那个双开门冰箱都放不下。
    温眠跟那只“死不瞑目”的烤鸭对视了半响,最终大手一挥做了个艰难无比地决定:“就把这只烤鸭搁在餐桌上吧!明天把它带去我妈那让我妈来收拾它。我困了,先去洗澡睡觉了。”
    温眠这一觉一直睡到第二天傍晚才被金元宝打电话吵醒。等温眠换好衣服坐电梯下楼,金元宝已经打扮得像一只骚包的狐狸一样坐在车里等她了。车子从温眠住的别墅驶出后,一路向郊外开去,一个多小时之后,终于停在了一栋依山傍水的独栋小洋房前面。
    趁着金元宝找地方停车,温眠已经率先下车,穿过没锁院门的院子缓缓往里走去。大半年没来,院子里似乎又多了很多温眠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甚至还多了一个葡萄架。温眠垫脚从葡萄架上捏了一颗塞进嘴里,然后默默地在心里下了个决定:等吃完饭离开时,一定要摘一篮子带回剧组去。
    正想着,就听到温妈妈的声音幽怨地从客厅传过来:“行啦,那些葡萄在那里跑不了,赶紧进来吧!再耽误下去饭菜都凉了。”
    温眠笑着走进去,然后伸手抱着温妈妈蹭来蹭去:“妈!”
    温妈妈嫌弃地将她推开,随后探身看了看她身后:“咦,怎么就你一个人来的?我记得你最近正在跟一个姓陆的男明星传绯闻啊,怎么没叫上人家一起过来?”
    姓陆的男明星?陆庭么???亲爱的母上大人,您都搬到这穷乡僻壤了,怎么还有这么旺盛的八卦欲呢?
    温眠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到系着卡通围裙的温爸爸从厨房探身出来,认真点评道:“虽说我一直觉得你们那行乱七八糟的,但如果我的未来女婿真的是陆庭的话,倒是勉强还能入我的眼,至少比你之前那些绯闻对象要好得多。”
    停好车拎着蛋糕和烤鸭进门的金元宝:“……”他不过是去停了个车,怎么这一家人已经讨论到未来女婿这么严肃正经的话题了?
    温爸爸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好,满满一桌菜真是色香味俱全。以至于温眠和金元宝碰都没碰那只烤鸭,却把温爸爸亲手做的菜吃了个精光。
    吃完饭之后,温妈妈洗了一碟自家种的葡萄摆在茶几上,然后边招呼金元宝吃葡萄,边拉着金元宝聊八卦:“平日里眠眠工作一直忙,我们做父母的怕打扰她工作,基本上也很少打电话给她,所以我跟他爸对她的了解可能还不如你。难得你今天来家里吃饭,我问你什么,你都得老老实实回答我,知道不?”
    金元宝求助地看了温眠一眼,结果绝望地发现,刚才还直嚷嚷自己撑得动都动不了的人,此刻抓着一把葡萄吃得正香,完全没接收到他求救的目光。
    “有你这么个尽职尽责的经纪人跟着她,所以我跟眠眠她爸都不担心她会渴着饿着!我们唯一担心的就是一点,她跟那个叫陆庭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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